潮新闻 记者 肖淙文 杨一凡
“李跳跳”跳不动了。这款可以自动识别并跳过各种App开屏广告的免费软件,曾被用户称为“现代侠客”,却在近日“跳不动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阻拦其起跳的,是一纸来自互联网大厂的律师函,要求下架软件停止运营。随后,一些同类型跳屏软件纷纷发布停止运营和下架公告,引起大众对开屏广告的又一轮讨伐,有网民抱怨:“有的软件吃相太难看,开屏软件成了纯纯的电子牛皮癣”。
“为众人抱薪者 不可使其毙于风雪”,一条7000+点赞量的热评,透露出消费者“苦开屏广告久已”的心声。记者发现,即使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已在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但“套娃式开屏”等广告乱象仍然存在。
“李跳跳”们是否确实构成侵权?作为消费者,面对“流氓软件”时,我们能做些什么?
“李跳跳”无限期停止更新
多位同类开发者收到律师函
8月24日,自动跳过各类APP开屏广告的安卓平台应用软件“李跳跳”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宣称,将无限期停止更新。
停更原因是收到了一份来自国内某互联网大厂的律师函。律师函显示,委托人发现“李跳跳”手机软件通过屏蔽、过滤浏览器的广告服务,吸引用户下载并使用涉案软件,该行为干扰了浏览器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基于此,要求“李跳跳”开发者在收函48小时内停止运营该APP,并下架该款软件。
即使已对外声明将停止更新,“李跳跳”的开发者仍表达了自己的疑惑。“李跳跳是一个公益性质的单机应用,没有联网,也没有盈利。自然不存在大厂控告中所说的经营行为。”他在同时发布的《谈谈我的看法》一文中写到,自己的软件广受用户喜欢,虽然对于厂商而言,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但部分不体面的厂商的做法,更加令人“啧啧称奇”。
“如果所有厂商都把开屏广告上的跳过按钮,做成全屏跳过(即标识更明显更方便点击),那需要使用李跳跳的用户还会有多少呢?”李跳跳发出灵魂质问。
遭遇停更的不止李跳跳。记者发现,多家类似软件开发者也都收到了同款律师函。“叮小跳”“大圣净化”“一指禅”等,被控内容大体一致,均被要求下架APP、停止运营。
一位曾在多家大厂任职的前法务人员告诉潮新闻,对于类似涉嫌侵权的事件,大厂的常规操作是批量处理统一发函。有些企业在发律师函前,也会先发企业公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通过浏览广告创收是互联网同行的一种商业模式。”她解释,在这种模式中,看广告是用户获得免费服务的抵偿。所以,像“李跳跳”这样的跳屏应用,虽然受用户追捧,但却从底层破坏了原有软件开发商的商业模式。
“跳屏”软件涉嫌不正当竞争
新广告法规范更加严格
“李跳跳”们的境遇,并非没有先例。早在10年前的门户网站时期,就有一些市场主体看到消费者需求,开发出可以过滤网页广告的浏览器或软件,引发了最早的一轮法律纠纷。如今,虽然民众上网的端口和习惯转变了,但本质上消费者的需求和厂商的商业模式并没有变。
“这类自动跳过各类APP开屏广告的软件,确实涉嫌侵权。”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丰骏杭认为,这类事件一直以来面临着情与法的冲突。
从法律层面看, 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次修订)》审议通过。根据该法第十二条二款第四项,“李跳跳”存在“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对于互联网经济而言,虽然‘羊毛出在羊身上’,但通常要先由第三方来买单,即由发布广告的厂商支付酬劳,使得各大App能获得利润持续运营。” 丰骏杭表示,在国内付费广告仍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商业模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关于“李跳跳”质疑的,自己并非盈利性组织。丰骏杭解释,根据上述法律的第二条: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营者是否产生收益并非违法的判断标准,即哪怕是在进行一个‘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也可能会被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丰骏杭说,这不能作为抗辩依据。更何况,“李跳跳”们通过吸引用户下载,也会增加自己的盈利潜力。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社会各界诟病比较集中的互联网广告问题,如弹出广告“过多过滥”、直播卖货乱象频出、明星网红虚假代言等,予以进一步规范。
比如,针对弹出广告“过多过滥”问题,《办法》第十条规定,开屏广告需要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以下情形: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据了解,该《办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在互联网广告领域的细化,针对互联网环境更具有可执行性。“这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普通网民追求清洁网络环境和互联网经营主体追求合理商业回报的需求。” 丰骏杭说。
“套娃式开屏”乱象仍在
咕咚、驾考宝典等顶风作案
时间回到去年4月,针对美图秀秀APP存在“摇一摇”乱跳转问题,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张馨月曾将美图秀秀APP所属厦门鸿天创视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并最终胜诉,收到了数据流量损失费1元钱的赔偿。
一年过去了,潮新闻记者发现,“李跳跳”们针对的类似“套娃式开屏”广告乱象仍屡见不鲜,一些知名App也未能避免。
以知名健身APP“咕咚”为例,记者点击进入软件,开屏广告页面下方显示出“摇一摇”和点击跳转的图标。记者晃了晃手机,立即跳转到了某网购平台的宣传页面。页面上方设置了读秒关闭按钮,偏右方也有一个叉型关闭按钮。记者点击叉号后,页面并未关闭,又跳转到了新的购物页面。
视频:记者查看“咕咚”软件的开屏广告的情况
另一款驾考APP“驾考宝典”,也存在类似问题。点击进入该软件,自身的宣传页面过后,即进入5秒左右的开屏广告,点击“跳过广告”确实可以关闭。但再次开屏后,又猝不及防遇到了“摇一摇”广告,手机轻微摇晃后,就跳转到了某网购页面。
记者多次打开两款软件,发现开屏广告类型和关闭广告按钮位置,每次都不尽相同。消费者经常要面对“李逵和李鬼”的游戏,稍有不慎就会进入无休止的循环。
在新浪旗下的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以“开屏广告”为关键词搜索,有200条相关投诉记录,其中很多是投诉手机APP的开屏广告,涉及音乐、短视频、购物等领域,包括网易、百度等大厂的知名APP。
8月23日,有网友投诉某软件,在办理了会员后仍然有大量广告,“摇一摇广告甚至走路都会触发,并且会关联我其他软件的搜索记录,侵害我会员权益(会员免广告)......”该软件客服也进行了回复,表示正在核查中。
“黑猫投诉”网站上搜索“开屏广告”,有200条投诉记录
潮新闻记者又以“摇一摇广告”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有84条相关记录,多数是反映手机App的开屏摇一摇广告问题,投诉对象包括喜马拉雅、网易云音乐、百度贴吧等多款知名APP,大多投诉显示“已回复”或“已完成”状态。
“黑猫投诉”上关于“摇一摇广告”的投诉
碰到上述“流氓行为”,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丰骏杭建议,此类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且涉嫌未经允许获取消费者手机有关权限。如精力有限,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用脚投票”,用竞品App替换原产品,倒逼商家反思整改。第二,可以通过在公开平台曝光、向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举报的方式进行维权,如遇到低俗、色情等违法广告,还可向公安部门或检察院进行反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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